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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5淘房 西安 11月27日,大兴新区一宗5.819亩商住用地,位于大兴新区西斜三路以南、铁路专用线以北,最终由陕西银河顺达实业有限公司以2280万元竞得。据悉,该宗地为彩虹电器厂棚改项目,折合土地单价980万元/亩,根据规划设计条件书,可开发地上建面25007平方米,折合楼面单价2279元/平。另外,按照补偿协议补偿款合计为11936万元,合计拿地花费1.4216亿元,折算2443万元/亩。
宗地位于大兴新区西斜三路以南、铁路专用线以北,地籍编号为LH8-3-32,净用地面积15823.49平方米(折合23.735亩,不含代征道路8.055亩,代征绿地3.086亩),其中11944.2平方米(折合17.916亩)净用地为安置用地,与本次出让的3879.29平方米(折合5.819亩,含住宅用地2.803亩、商服用地3.016亩)净用地设为共用宗。土地用地性质为居住、商服,容积率不大于6.44,建筑密度不大于40.6%,绿地率不小于35%。土地使用年限住宅用地70年,商服用地为40年。
根据补偿协议,开发商另需承担该宗地拆迁安置费用1948.3万元、在建工程费用9988.11万元,补偿款合计为11936万元,加上出让金2280万元,土地获取成本合计为14216万元,折算2443万元/亩。并将项目中76848平方米住宅用于安置。
特别约定:
①.本次拍卖宗地不接受联合竞买。
②.竞得人在大兴新区成立全资子公司,土地成交六个月内将土地登记至全资子公司名下,不视为转让。
③.该宗地为大兴新区西安彩虹电器工业有限公司国有土地上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用地,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征收安置办作为棚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取得了该宗地的划拨建设用地使用权,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征收安置办提供了转让补偿协议。竞得人对原土地使用者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征收安置办的补偿按该单位提供的《土地补偿协议》(见附件)执行,该补偿协议与《成交确认书》一并签订,其补偿事项与西安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和西安市国土资源局大兴新区管理办公室无关,出现纠纷,由竞得者与西安土门地区综合改造管理委员会征收安置办依法协商解决。
现场图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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