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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锦城3-R1地块178套房将于8月2日-3日选房

来源:御锦城 2022-07-31 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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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兆(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开发的“万锦城住宅小区开发项目3-R1地块” 61、64、65、67、68、70幢楼已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证号为:浐灞预售字第2022245号),共计178套房源,即将开始销售。意向登记购房家庭已在西安市商品住房销售公示平台登记、完成核验、公示,意向登记购房家庭共计2356个,其中刚需家庭968个,普通家庭1388个。

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保持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市政发[2017]23号)、《关于调整我市住房交易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59号)、《关于进一步稳定住房市场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7]5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住房交易秩序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18]61号)的相关要求,因意向购房登记人多于可售房源,本公司决定采用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方式出售上述房源。本公司已向西安市公证处申请摇号排序现场监督公证,并且已于2022年7月29日进行了摇号排序,产生了摇号排序结果。本公司根据摇号排序结果已向西安市公证处申请对“万锦城住宅小区开发项目3-R1地块” 61、64、65、67、68、70幢楼商品住房选房活动进行现场监督公证,现我公司将选房方案予以公布:

一、选房时间安排

本次选房活动采取线下现场选房形式,受新冠疫情影响,选房活动采取将意向购房人分组、分时段依次进行签到、身份核验、选房,按照摇号排序结果确定的意向购房登记人在两天内进行选房;

(备注:意向购房登记人依据本公司通知时间,分批次前往,在本公司通知时间内未到达选房现场签到并参与选房活动的意向购房登记人,则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2022年8月2日

第一组、中号刚需家庭1-40号选房:

签到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9:00-9:20

选房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9:20-10:00

第二组、中号刚需家庭41-80号:

签到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10:00-10:20

选房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10:20-11:00

第三组、中号刚需家庭81-89号及未中号刚需家庭90-180号选房:

签到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11:00-11:30

选房时间:2022年8月2日上午11:30-12:30

(备注:若刚需家庭对应的本次房源未在上述时间内选完,则刚需家庭选房时间顺延,同时普通家庭的选房时间一并顺延,届时本公司将另行通知。)

第四组、中号普通家庭1-40号选房:

签到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13:30-13:50

选房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13:50-14:30

第五组、中号普通家庭41-80号:

签到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14:30-14:50

选房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14:50-15:30

第六组、中号普通家庭81-89号及未中号普通家庭90-160号:

签到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15:30-16:00

选房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16:00-17:00

第七组、未中号普通家庭161-260号:

签到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17:00-17:30

选房时间:2022年8月2日下午17:30-18:30

2022年8月3日

第八组、未中号普通家庭261-660号:

签到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9:00-9:20

选房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9:20-10:00

第九组、未中号普通家庭661-1160号:

签到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10:00-10:20

选房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10:20-11:00

第十组、未中号普通家庭1161-2267号:

签到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11:00-11:20

选房时间:2022年8月3日上午11:20-12:00

二、选房形式

现场销控贴手动选房

三、选房地点

御锦城销售中心

交通方式:

地铁一号线浐河站下车;

11路、15路、105路、301路、231路浐河站。

温馨提示:选房现场停车位有限,建议您绿色出行。

四、备选房源 

“万锦城住宅小区开发项目3-R1地块” 61、64、65、67、68、70幢,全部准售住房房源共178套。

五、选房对象 

第一轮摇号产生的第1号-第89号为中号刚需家庭,第90号-第180号共91个未中号刚需家庭作为首批递补刚需家庭。

第二轮摇号产生的第1号-第89号为中号普通家庭,第90号-第2267号共2178个未中号普通家庭为递补普通家庭。

注:1、中号刚需家庭、未中号刚需家庭、中号普通家庭及未中号普通家庭应按照公布的签到时间按时签到,未按时签到的,则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

2、首批递补刚需家庭、递补普通家庭应按照公布的签到时间按时签到。因中号家庭弃选房源的不确定性,被通知的未中号刚需家庭、未中号普通家庭可能存在无房可选的风险和后果;

首批递补刚需家庭未按时签到,视为放弃递补刚需家庭选房资格(该放弃递补刚需家庭选房资格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递补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刚需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由其他按时签到的递补刚需家庭依序递补选房。

递补普通家庭未按时签到,视为放弃递补普通家庭选房资格(该放弃递补普通家庭选房资格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递补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普通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由其他按时签到的递补普通家庭依序递补选房。

3、意向购房登记人请密切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御锦城”发布的通知、公告。

六、选房顺序的确定 

本次选房采取先刚需家庭选房,后普通家庭选房的方式,选房顺序与“御锦城”官方微信公众号、御锦城营销中心现场公示、西安市司法局网站首页公证处栏目公示的摇号排序结果顺序一致。

七、签到规则 

1、作为选房对象的意向购房登记人,是指西安市商品住房销售公示平台登记并公示的“申请人”(即主申请人),主申请人不包括申请人的配偶或其他共同申请人。

2、因新冠疫情影响,根据西安市疫情防控政策,我公司对于参与本次选房活动的工作人员和意向购房登记人要求如下:

(1)所有参与本次选房活动的本公司工作人员均应完成新冠疫苗全程接种且需提供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所有工作人员均应在第一组开始签到前完成疫情防控二维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维码的扫描及体温的测量,在二维码、体温均显示正常后,进入各自工作岗位;

(2)意向购房登记人的健康码如为绿码,则应按照本公司公示的签到时间到达御锦城营销中心体温测量处,扫描疫情防控二维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二维码并进行测温,在二维码、体温均显示正常后,前往签到处,进行签到、身份验证、领取号码贴(该号码贴内容包括意向购房登记人姓名、意向登记号码、摇号结果的顺序号码);

(3)意向购房登记人如无健康码(例如老年人、残疾人等),则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按照本公司公示的签到时间到达御锦城营销中心体温测量处,进行登记、测温,在登记并测量体温正常后,前往签到处,进行签到、身份验证、领取号码贴(该号码贴内容包括意向购房登记人姓名、意向登记号码、摇号结果的顺序号码)。为保障参与本次活动的所有人员的安全,本公司建议无健康码的意向购房登记人提前注册登记并生成健康码,也可前往就近的公证机构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已有健康码且为绿码的他人代为签到、选房;

(4)意向购房登记人的健康码如为黄码或红码,本公司将拒绝为该意向购房登记人办理签到事宜,请该意向购房登记人提前联系公证机构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已有健康码且为绿码的他人代为签到、选房;

(5)意向购房登记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为外地来返西安人员需提供48小时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以上防疫要求,请各位意向购房登记人或者委托代理人遵守,若因意向购房登记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个人原因未能准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到手续或者因意向购房登记人或者委托代理人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签到手续,则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未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签到的按弃选处理,我司均不受理意向购房登记人签到事宜。

3、签到时,意向购房登记人应明确获知各自对应的摇号结果顺序号,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御锦城营销中心签到处进行签到和身份验证,签到后,进入选房等侯区。

4、因新冠疫情影响,为避免选房现场人员过多造成拥挤,所有意向购房登记人仅限本人签到,不得有其他人员陪同进入选房等候区;意向购房登记人为未成年人的,签到时由一名监护人代为办理,监护人须出示监护关系证明(出生医学证明、户口本或监护公证书)等、意向购房登记人身份证件(户口本)及监护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其他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由监护人代为选房的,应提供主申请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司法鉴定证明或医学证明,并同时提供有效监护证明,未提供上述证明者,不得进行签到和选房,按弃选对待。

5、若意向购房登记人无法亲自到场办理签到、选房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为签到、选房,但是应当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合法、有效的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主申请人夫妻之间相互委托亦应办理委托书公证),委托代理人应持委托公证书、意向购房登记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前往御锦城营销中心签到处进行签到和身份验证,签到后,进入选房等候区。

6、在规定的签到时间内无法完成身份核验和签到的,将由公证人员向在规定时间内到场等候签到的意向购房登记人发放号码贴,领取号码贴的意向购房登记人视为按时签到。

7、如意向购房登记人或代理人未携带前述签到所必须的身份证明及相应文件,本公司将拒绝为该意向购房登记人办理签到事宜,并将对该意向购房登记人作“弃选”处理;如意向购房登记人的代理人在签到、选房当日不能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本公司将拒绝为该意向购房登记人办理签到事宜,并将对该意向购房登记人作“弃选”处理;如意向购房登记人提供虚假身份证件或虚假公证委托书被查实的,该意向购房登记人所选房源的结果无效,本公司将按“弃选”处理;请意向购房登记人提前办理相关公证授权委托书,以免影响签到、选房。

八、选房规则

1、选房活动开始后,主持人按照《摇号结果》现场依序叫号,意向购房登记人按照对应排序号码依次持号码贴、身份证原件、银行储蓄卡等进入选房区选房, 意向购房登记人仅限本人或代理人进选房区,每一购房家庭限选1套房。非意向购房登记人禁止进入选房区;意向购房登记人为未成年人的可由一名监护人代为选房。

2、主持人按照《摇号结果》现场依顺序叫号,现场被叫号码叫号3次无应答(每次叫号间隔10秒),该号码对应的意向购房登记人未进入选房区的视为自愿放弃选房资格(该放弃选房资格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由该意向购房登记人自行承担。

3、每名意向购房登记人选房时间为2分钟,自该意向购房登记人进入选房区、工作人员开始计时为开始时间。意向购房登记人自计时开始超过2分钟未选房的,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该放弃选房资格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

4、意向购房登记人选中房号后,由销控管理人将销控贴交给意向购房登记人, 意向购房登记人凭销控贴、号码贴及身份证原件到公证人员处进行选房确认登记,并在选房确认登记人处签署《选房确认书》,《选房确认书》一式三联,意向购房登记人、本公司、西安市公证处各执一联。意向购房登记人选中房号领取销控贴后,即为其选房行为结束,不可更换,不得反悔,如不签署或拒绝签署《选房确认书》则视为自动放弃选房资格,责任和损失自行承担。本公司有权收回销控贴,该房源贴回销控板,作为未选房源,以供排序在后的意向购房登记人选择。

5、意向购房登记人放弃选房的(该放弃选房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应持身份证原件、号码贴到公证人员处进行放弃选房确认登记,并在选房现场签署《放弃选房确认书》,《放弃选房确认书》一式三联,意向购房登记人、本公司、西安市公证处各执一联。意向购房登记人拒绝签署《放弃选房确认书》,由工作人员进行记录后,提交公证机构。

6、选房按照先刚需家庭,后普通家庭的顺序选房。刚需家庭对本次总房源178套中的89套房源优先选房;普通家庭对总房源178套中的89套房源进行选房。上述房源仅指数量,不具体到房号。

7、中号刚需家庭选房结束后,若有剩余房源,由到场的首批未中号刚需家庭依序递补选房,如仍有剩余房源,由本公司通知其他未中号刚需家庭再次依序递补选房,直至选完全部房源。若全部未中号刚需家庭依序递补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该剩余房源纳入普通家庭房源。

8、中号普通家庭、未中号普通家庭名单中未中号刚需家庭在刚需家庭中已递补选房,则应在中号普通家庭、未中号普通家庭名单中减除,不再参与选房和递补选房。

9、递补刚需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且有剩余房源可供其选择但其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该放弃选房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其则应在中号普通家庭、未中号普通家庭名单中减除,不再参与选房和递补选房。递补普通家庭在规定时间内签到,且有剩余房源可供其选择但其放弃选房的,视为放弃选房(该放弃选房不仅包括放弃本次选房资格,而且同时包括视为放弃本次选房结束后可能产生的弃购房源的递补选房资格)。

10、中号普通家庭选房结束后,若有剩余房源,由到场的未中号普通家庭依序递补选房,直至选完全部房源。若全部未中号普通家庭依序递补选房结束后仍有剩余房源,该剩余房源由本公司依照西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的《关于做好商品住房意向登记和公开摇号销售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五条的规定执行。

11、意向购房登记人选定房源,离开选房区后,所选房源不可更换,意向购房登记人有权放弃已选房源,本公司将按弃购处理,本公司有权将该套房源对应刚需家庭房源或普通家庭房源按照摇号排序结果依序递补选房。本公司对于弃购房源将会根据本次选房现场签到结果和选房结果,确定有资格参与弃购房源递补选房的递补选房人名单、制定并发布弃购商品住房销售选房方案,对于弃购房源进行公开销售。

九、选房过程中特殊情况的认定及处理

1、本公司发布选房时间后若因其他客观情况或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活动无法如期举行,本公司有权更改活动时间、活动形式并将另行通知。

2、如因选房活动当日出现参与本次选房活动的相关人员因为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或者我公司疫情防控措施因为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而导致本次选房活动被辖区防疫、街办、公安等部门暂停的情况,则本次选房活动立即中止,已产生的选房结果继续有效,选房活动择期进行。待上述情况解决,辖区防疫、街办、公安等部门允许继续进行选房活动后,我公司将另行通知具体时间继续选房活动,意向购房登记人请密切关注我公司微信公众号“御锦城”发布的通知、公告。

3、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意外因素导致“万锦城住宅小区开发项目3-R1地块” 61、64、65、67、68、70幢开盘选房活动中断,则已产生的结果继续有效,待意外因素排除后继续进行活动剩余环节。

4、选房过程中,若出现现场纷争或秩序混乱、相关人员阻挠公证人员对选房过程实施监督的,导致选房活动无法进行的,若本公司在两小时内未解决,公证机构可宣布中止本次选房活动,已选房源结果视为有效,选房活动择期进行,具体时间本公司将另行通知。

5、若刚需家庭未能在规定时间内选房完毕,则继续依序由刚需家庭选房,直至全部刚需家庭选房结束,则普通家庭开始选房时间递推,本公司将及时在“御锦城”微信公众号发布选房时间调整通知。

十、其他补充说明

意向购房登记人选定房源并签订《选房确认书》后,应在选房当日十八点之前缴纳定金并签署《商品房定购协议》。若因意向购房登记人个人原因导致无法在上述规定时间内缴纳定金并拒绝签订定购协议的,则本公司视为弃购,将按照弃购处理。意向购房登记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号码贴及房源销控贴至本公司按照本公司要求办理相应的弃购手续;若意向购房登记人未至本公司或者拒绝办理相应的弃购手续,且经本公司通知后仍未办理弃购手续的,本公司视为该意向购房登记人认可弃购。本公司将统一整理已选弃购房源清单及对应意向购房登记人信息递交西安浐灞生态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并对弃购房源按照本选房方案中第八条第十一项的规定进行递补选房。

十一、选房结果公示

我公司将在选房活动全部结束后,通过我公司官方微信公众号“御锦城”、御锦城销售中心、西安市司法局网站首页公证处栏目对选房结果进行三天公示。

盛兆(西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22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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