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馨提示
一、办理入住手续需要携带资料:
1. 开发商发出的《入住通知书》原件;
2. 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3. 房款收据原件;
4. 契税及大修基金交纳发票原件及复印件(注:缴纳契税详见后附《西安市浐灞区地方税务局契税纳税服务指南》;缴纳大修基金需携带业主身份证及《维修资金缴存通知单》前往银行交存网点缴纳。)
5. 业主及其家庭成员一寸彩照各2张(物业公司为业主办理临时出入证一张、业主档案存档一张);
6. 业主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张;
【买受人为多人的则均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新版身份证每个人必须双面复印在同一面A4纸上),买受人是未成年人的需提供户口簿及其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监护人私人楷书印章及监护人公证书,军人持军官证或身份证(按照合同中登记证件)、现役军人证明,警官持警官证或身份证(按照合同中登记证件);】
7. 委托非房屋买受人办理入住手续的除需要携带上述资料外还须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员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壹份;
8. 业主本人储蓄卡(办理面积补差款结算使用),务必提前核实开户行名称。
9. 私章(与商品房买卖合同为同一私章)
二、办理入住其他注意事项:
1. 请您仔细阅读本入住通知书,在您前来办理入住手续时携带好所需资料和相关费用,以确保您可以顺利完成入住手续办理;
2. 在查验您的房屋时,请您仔细查看您房屋内的设施、设备是否完好,如有质量维修事宜,请在验房单上注明,我公司将为您及时安排维修或整改;
3. 房屋交付时您的房款及《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其他应付款必须全款付清(包括按揭款、公积金贷款、首付贷款全部到帐),同时,为保护您的合法权益,若您委托他人办理收房手续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否则我司有权拒绝为您办理入住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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